人体正常体温知多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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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℃这一“标准体温”源于1851年。在此之前,一种内装水银的玻璃仪器(不太准确的温度计,比现代温度计的示值略高)的发明者——德国内科医生卡尔·德奇,在莱比锡的多家医院中,收集了大约2.5万名病人的数百万个腋温数据。经过研究,他发现这一数据会随昼夜变化波动(波动范围是36.2℃~37.5℃),并由此得到被称为“生理点”的平均值为37℃。他还认为,超过38℃,就叫“发热”。

其实,正常人的体温在调节中枢的调控下,体内产热和散热过程保持动态平衡,体温相对恒定,一般为36.3℃~37.2℃;肛温较口温、腋温高出0.2℃~0.5℃。

但是,就群体的体温平均值而言,人种不同、年龄各异、男女有别、时段不同,是否剧烈运动并出汗、是否喝了大量热水都有可能影响体温。当某人的体温略高于37.3℃时,是否叫发低烧,要持慎重态度,必须进行综合分析后再判断。此外,女性在月经前期和妊娠早期体温略高,排卵期略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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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温为20℃左右时,在临床中一般把腋温平均值35.8℃~36.8℃看作成人的正常体温,超过37.3℃是发热,37.4℃~38℃是低烧,38.1℃~40℃是高烧(接近40℃时的表现之一是开始“说胡话”),40℃以上就有生命危险。而34.9℃~32.0℃为轻度低体温(表现为人体逐步失去知觉、心跳开始失常等),31.9℃~30℃为中度低体温(表现为人体彻底失去知觉、心跳失常更为明显等),低于30℃为重度低体温(表现之一是人的瞳孔散大,对光的反应消失),25℃~23℃为“致死温度”(表现之一是人的心脏停止跳动),18℃人会立即死亡。

有人一发现体温超过37℃就紧张。这种紧张完全没有必要,除了上述原因,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,人类的进化赋予了人体很多自动调节方法,以最大限度维持正常体温。例如,通过汗腺调节汗液的分泌,利用棕色脂肪组织大量散热(或产热)。

正确的方法是,静止后待会儿再测,如果再测时超过(或低于)37℃很多,人体就不能自动调节了,就应该及时去医院找出原因。

(文内配图均已获得图虫创意授权)

本文节选自《百科知识》杂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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